Page 30 - 電子書_第四河川局 2018薪傳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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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安堤防復建前 上安堤防復建後
二 .安居樂業的堤防護岸——防洪方法中的「防」
自古以來,不管國內外,建造堤防防洪是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最立竿見影 的方法,甚至在河川下游地區,因地形限制,也是唯一的方法。民國 36 年水 利局成立後,濁水溪治理由位於員林的第四工程處及位於北港的第五工程處分 別辦理,直到民國 48 年才全部由第四工程處(第四河川局前身)全權負責, 而治理工作中,份量最多的也是堤防、護岸的興建與維護。
早期防洪工作偏重在原有堤防災後復建,直到民國 60 年水利局提出「濁 水溪河道治理計畫研究報告」及 61 年治理規劃總隊完成「濁水溪現有堤防安 全檢討及加高加強規劃方案」,自民國 64 年起,依據該方案完成堤防加高 63,983 公尺、加強 38,868 公尺。有鑒於該加高加強方案僅能治標,在省府指 示下,由省府森林、水利、水土保持聯合技術小組完成「濁水溪治山防洪整體 規劃報告」,以作為後續治理之依據。
早期由於濁水溪輸砂能力弱,民國 70 年代提出很多河川輸砂特性、河床 變化等相關治理規劃報告,甚至模型試驗與研究供治理參考。直到民國 85 年 規劃總隊完成「濁水溪水系治理規劃報告」,工作重點除了管制西螺至中沙 大橋砂石採取、疏濬西濱大橋下游至河口段外,計畫還是以興建及加高堤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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