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電子書_第四河川局 2018薪傳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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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農具暫置設施申請許可
本局於「中央管河川區域申請農具置放設施可行性」研商會議時提出濁 水溪河川區域農民因農作所需,希望可申請農具暫置設施,當時會議決議在 不妨礙河川通洪、影響河防安全及民眾防災認知的前提下,可考量農具暫置 設施,並由本局因地制宜來建置其面積、高度與材質,後經過多次與地方縣 市政府、民意代表及民眾的說明會、協商會議等,於 105 年 1 月 5 日擬定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辦理濁水溪水系河川區域申請農具暫置設施審查 作業原則」,並提報至經濟部水利署備查,終於 105 年 5 月 30 日完成「經 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辦理濁水溪水系河川區域申請農具暫置設施審查作業 原則」公告。
種植申辦下鄉服務便利民眾
濁水溪流域廣闊,相對本局的轄管區域也相當廣大,鑒於偏遠地區民眾 申辦不易,也避免民眾舟車勞頓,自 97 年起陸續推動下鄉服務或委託地方 政府單位代收申請書件等便民措施,往年僅是請二林鄉公所協助代辦申請服 務,103 年起擴大代辦服務,至 105 年時已有 8 個鄉鎮公所協助代收文件服 務,包括:南投縣名間鄉公所、竹山鎮公所、鹿谷鄉公所、集集鎮公所、水 里鄉公所、信義鄉公所、彰化縣二水鄉公所以及雲林縣林內鄉公所等,同時 也透過到鄉受理申請服務,便利各地民眾河川公地種植申辦,包括:彰化縣 二水鄉公所、雲林縣二崙鄉義庄活動中心、彰化縣竹塘鄉九龍園活動中心及 莿桐鄉四合村村里辦事處等,在地民眾相當肯定此作為,解決民眾申辦不易 的問題,而服務人員具工作熱忱,也能有效地解決民眾申辦問題,103 年下 鄉及委託代收收件數佔當年度總收件數 52%,更於 104 年度提昇至 60%, 希冀能夠達到縮短民眾申請河川公地的時程,並減少審查期程,增進行政效 率,同時也增進民眾對於河川局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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