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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者、師長等虐待及疏忽照顧,引致嚴重傷害及死亡之個案進行檢討, 從中檢視體制面之缺失,廣泛蒐集資訊,據以提出改善跨專業網絡協調 及介入策略之建議,建立有效預防機制。
 2016-2019 年,重大兒虐檢討會議共檢視 126 件重大兒虐案件,每年平 均檢視 32 件,並針對特殊複雜案件進行根本原因分析。重點具體因應 策略如下:
 提出殺子自殺案件之具體因應對策,包括:建立整體社會關注而少安 全的文化意識、加強基層醫療院所精神科醫事人員的敏感度、協助學 童辨識殺子自殺訊息及自我求助、協助家長妥適處理家庭及親密關係 衝突,並強化現行自殺防治及保護性案件共案工作流程。
 精進「離婚及家庭衝突案件之未成年子女及其家長商談服務」,結合 社會(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及民間團體資源,擴大推展社區式家事商談 服務。
 發展兒少保護團隊決策模式(TDM),強化第一線工作者運用家庭參與 之工作技巧。
 強化兒少保護及脆弱家庭資訊平台介接工作,協助社工員立即辨識案 家風險並提供適切之處遇服務,保障兒少安全與權益。
 持續推動「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及「育兒指導服 務方案」等育兒指導及親職教育等預防性工作,協助家長培養正確之 親職知能,預防兒少遭受不當對待。
 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序號第 78-2 號決議:「就『重大兒虐案件』 研議建構以檢察體系為主導之網絡,強化現行兒童保護機制」及第 78- 3 號決議:「請法務部研議建構『兒童死亡檢視』機制」,法務部於 2019 年 5 月 1 日推動「檢察機關重大兒虐案件偵辦流程」,及針對司法相驗 案件建立「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檢視」機制,請警察機關報驗時,填 報「相驗案件聯絡事項表」,確認死者是否現有或曾有兒少保護或脆弱 家庭等通報紀錄;檢察機關於相案或偵案終結前,由檢察官督同法醫(檢 驗員)填具「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檢核表」,逐一檢視個案情形,以 強化案件檢核及偵查,釐清兒童確實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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