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社家署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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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暴力防治人力資本培力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9 條規定,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單位均應辦理防治 家庭暴力在職教育,俾提升各防治網絡成員對家庭暴力之敏感度及專業知 能,以下針對家庭暴力防治核心成員教育訓練進行說明。
(一) 社工人力教育訓練
 訂頒「保護性社工訓練實施計畫」,完訓率達 93%
 為強化家庭暴力防治社工專業知能,衛生福利部訂頒「保護性社工訓
練實施計畫」,針對集中派案、成人保護(含親密關係暴力、老人保護 及身障保護)、兒少保護、性侵害、性騷擾等各領域社工(含督導)訂 定新進人員、在直人員、督導及行政人員等分類分級訓練課程內容與 時數,並由中央與地方政府本權責辦理。
 新進社工人員應於到職後 1 年內完成共通性課程 10 小時及個別性課 程 20 至 40 小時;年資 1 年以上之在職人員,每年應完成在職訓練 20 小時;督導人員除應完成在職訓練 20 小時外,每年並應接受督導專 題訓練 6 小時。2016 年完成相關時數訓練的家庭暴力防治社工(含督 導)計 84.04%;2018 年為 93.18%,新進人員的訓練時數完成率並大幅 提升。
(二) 警政人力教育訓練
 1,058 名警政人員通過婦幼安全工作基礎訓練認證,355 人通過進階訓 練認證
內政部警政署每年辦理 3 梯次婦幼安全工作專業人員基礎訓練、進階訓 練,並設有認證機制。2016-2019 年,共 1,058 人通過基礎訓練認證, 355 人通過進階訓練認證。
   69.5% (2016) 91.6% (2018) 新進人員訓練完成率
87.5% (2016) 94.1% (2018) 在職人員訓練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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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 (2016) 91.3% (2018) 督導人員訓練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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