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中科志電子書
P. 53
2014 年 8 月 8 日王永壯局長與同仁及原告民眾達 2016 年 4 月 12 日七星二階環評七星污水處理廠現地勘察。 成和解後,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合影。
廠、焚化爐的加成評估,最高行 政法院也於2009年12月31日 以對當地生態環境有立即重大污 染情事無時間上之急迫性,駁回 聲請停止執行案。但是,2010 年 1 月 21 日最高行政法院仍判決撤 銷七星環評審查結論確定。台北 高等行政法院更於 7 月 30 日分別 裁定中科三、四期停止執行。8 月 10 日國科會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裁定,召開研商會議,確定「停 工不停產」的原則,也就是中科 發函通知公共工程承包商暫時停 工,但法院裁定效力應不及於當 事人以外之第三人,故不需通知
園區廠商停工。
此後,在訴訟、抗告、停工、
復工間,來往衝折。2013 年 3 月 14 日,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七星園 區訴訟案,國科會、環保署及中 科抗告成功,廢棄原判決,發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二階環評
2013年12月17日,環保署 來函依行政指導建議七星園區辦 理二階環評,經國科會、行政院 決議後,2014 年 1 月 21 日環保 署召開第 254 次環評大會,決議
進入二階環評,並於次日公告。 中科旋將一階環說書公開陳 列於臺中市政府、當地區公所、 里辦公室等 12 處地點,並同步公 開於環保署、國科會及中科管理 局網頁、新聞報紙,1 個月後召開 公開說明會,蒐集各方意見,予 以回應處理說明,據此規劃出第 二階段環評可行之替代方案、擬 製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指引表」 初稿送交環保署。2014 年 8 月 8 日環團與中科在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簽字和解,但二階環評的努力 並未稍歇。環保署在 1 年內召開 1 2 次範疇界定會議,逐項討論確認
2016 年 5 月 16 日七星二階環評第 2 次公聽會。 2016 年 5 月 16 日七星二階環評大安溪專管出水口現地勘察。
51
挑戰及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