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中科志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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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籌設計畫暨財務計畫》(修正本)送行政院審議,10 月 5 日核定。
2011.08.30
2011.11.29
2012.01.19
2013.05.20
2013.07.31
2013.10.17
2015.12.09
2016.01.14
2017.04.19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環保署同意備查。
經濟部舉行「中台灣創新園區」動土典禮暨「新興智慧技術研究中心」揭牌儀式。
完成徵收私有地 23.605999 公頃及協議價購 0.542993 公頃,總計補償費 56.81 億元。
南投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 3 屆第 5 次會議,決議採全區文化景觀保存面積共 234 公頃。
行政院召開「中興新村發展規劃」專案第 1 次會議;16 日,諮詢委員第 1 次現勘。
國科會召開中興新村發展諮詢委員會第 1 次會議。
國科會函復「本案照原定計畫開發確有困難,應重新規劃。」
行政院召開「中興新村發展規劃」專案第 3 次會議。江宜樺院長裁示:續由國科會擔任主政機關, 行政院將審慎考量是否成立專案小組,協調督導跨部會分工事宜,仍請國科會持續以南核心區為 優先開發方案進行規劃。
蔡玉玲政委邀集各部會召開「研商中興新村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相關事宜」會議。
行政院第 3483 次院會,王永壯局長報告「中興新村 ‧ 下一代新村」,院會決定准予備查。
科技部函報行政院,建請同意北核心回歸使用機關或原管機關、中間生活區俟行政院協調、南核
心由科技部賡續推動。
2011.10.06
南投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 3 屆第 4 次會議,辦理中興新村「聚落」審議,決議未通過登錄 為「聚落」。
2011.12.13
2013.05.14
2013.07.17
國科會至行政院專案報告「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發展規劃與檢討」,江宜樺院長指示應朝多元
轉型發展,鼓勵民間參與投入資源,以提高財務自償性方向規劃。
2013.09.17
國科會函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指導全區發展規劃,由經建會或經授權之單位統籌擬定各
部會與地方政府權責及分工。
2014.07.06
行政院毛治國副院長於官邸召開「中興新村發展規劃發想會議」討論南投縣政府將中興新村公告
為文化景觀,及「高等研究園區」原則仍由科技部擔任主政機關等事項。
2016.01.06
行政院毛治國院長主持專案會議,聽取王永壯局長報告《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計 畫》,科技會報辦公室於 1 月 25 日核定。
2017.02.08
監察院約詢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有關「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計畫案」,陳美伶秘書長表示會
後將向院長報告是否歸零思考。
2017.05.25
行政院林全院長聽取各相關部會報告後,提示「北核心區可回歸行政機關各自維護及管理;南核
心區部分維持由中科管理局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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