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客家政策20年藍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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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客家政策 20年藍皮書 本會為處理客家事務,設有
委員 21 人至 27 人,由主任委 員提請行政院院長就客家地區 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及學者、 專家聘(派)兼之,任期二年, 並召開委員會議,由委員就客 家事務及政策提出相關建議。 另為強化客家事務之推動,促 進客家語言、文化、產業、傳 播及海外客家之發展,設有客 家事務諮詢委員,由本會主任 委員遴聘學者、專家及客家人 士代表,藉由召開諮詢座談會 廣徵諮詢委員建言。
(三) 幕僚單位的堅實 後盾
本會自民國 90 年成立迄今, 各業務處在有限的人力下,肩 負著諸多客家政策使命,而每 一項政策的規劃與執行的後面, 都有秘書室、主(會)計室、 人事室及政風室等輔助單位的 支援,方能達成任務,這群無 聲的幕後英雄,功不可沒。
秘書室除提供良好的工作環 境外,在行政執行上積極強化 及簡化事務管理工作,包括滾 動增修訂文書處理相關規定、 標準作業程序,建立採購範本 及表單格式標準化,提供同仁 運用,大幅提升作業效率。
辦公環境、設備的舒適與完
引領前行的客家力
善,也影響工作情緒及能力發 揮甚鉅。本會自成立以來無自 有辦公空間,初期暫借位於臺 北市徐州路的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辦公,之後租用臺北市松仁 路上的臺灣中油總公司大樓作 為辦公之處所,並於民國 90 年 8 月搬遷。嗣經秘書室配合行政 院推動相關機關進駐新莊副都 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之期程, 成立本會專案推動小組,辦理 新辦公室規劃設計、室內裝修 及搬遷作業,順利於 102 年 12 月 30 日起正式進駐位於新北市 新莊區中平路的「行政院新莊 聯合辦公大樓」,無縫接軌地 繼續推動政務,提供服務。
至本會所屬「客家文化發展 中心」於籌備處成立之初(民國 93 年 3 月 ),先於臺灣中油總公 司大樓與本會合署辦公兩年, 95年3月6日搬遷至竹北市新 瓦屋聚落辦公室,後因新瓦屋客 家文化園區交由新竹縣政府管理 營運,籌備處乃於99年6月18 日再遷回至臺灣中油總公司大樓 與本會合署辦公;迄至籌備處 改制為客發中心後,110 年 1 月 13 日正式進駐位於苗栗銅鑼的 本會臺灣客家文化館。
本會主計室是一專業幕僚, 一方面扮演資源分配、財務制 衡的角色,另一方面則積極協 助機關達成組織目標,讓客家
政策得以推動與落實,實為 20 年來客家大政的大掌櫃!其主 要業務為歲計、會計及統計業 務。在會計方面,本會 20 年來 累計歲出預算多達 453 億元, 惟該室員額僅4人,平均每年 每人所需協助執行、管控數高 達 7.3 億元,每人每天要過目近 200 萬元的預算執行。在統計與 歲計方面,尤須深入探析業務 辦理績效與成果,提供未來施 政參考,使資源有效管理與分 配,讓本會預算能確實落實在 不同業務面向上所需之處,達 到完善主計業務所要求的「促 進資源運用效益」、「增進政 府財務效能」、「發揮統計支 援決策功能」及「國家建設重 要推手」等功能。
本會做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 級機關,自成立以來因施政面 向快速開展,致人力難以負荷 遽增的大量業務,此有賴人事 室分析整理各項業務成長及人 力配置之合理性,並適時向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說明、 協調相關增員計畫,始獲得行 政院同意,故於民國 101 年配 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本會改制 為「客家委員會」時,員額方 能正成長。109 年為應業務所需 啟動組織調整,增設 2 科人力 辦事,並奉行政院同意設置, 使本會更能落實《客家基本法》 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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