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宜蘭縣政府 2021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宜蘭縣自願檢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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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永續發展目標及成果
SDG11 永續城鄉 促使城市與人類居住具包容
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
在 2008 年 7 月以前取得建照的既有公共建築物,由於當時法令規定,致使相關 無障礙設施不符目前的使用需求,為了使身心障礙者也能在洽公、就業及休閒的 時候,能夠自由、平等有尊嚴地使用公共設施,改善無障礙設施是必要且有效的 積極作為。
宜蘭縣為提升行動不便者使用公共設施的便利性、友善性和安全性;並因應高齡 化社會,滿足身心障礙者、高齡長者、孕婦等不同使用者需求,增進公共建築物 永續效益,依據本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分類、分期、分區改善執行計畫及既 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改善本縣既有公共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以確保提供優質服務並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為所有人提供安 全、可使用的交通網絡及公共據點,落實永續交通和便利城鄉的城市願景。
計算公式:依據中央規定每年件數計算。
、安全、韌性及永續性
主責局處
數據指標
2020 年
2030 年目標
建設處
既有公共建築務改善案件完成率
100%
100%
無障礙廁所改善案例 無障礙停車位改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