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0822靜香竹南家族中越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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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如電子煙不含尼古丁卻宣稱可以「幫忙戒菸」,依藥事法最高
可以處新台幣 2500 萬罰鍰。若攜帶電子煙或是「外觀長得像菸」
之相關電子產品入境,可依菸害防制法處最高 5 萬元以下罰鍰。
本須知僅供參考,法令若有修訂,應以最新法令規定為準。
三. 緊急連絡電話
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名稱: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Vietnam
地點:20A/21st Floor, PVI Tower, No.1, Pham Van Bach Road, Yen
Hoa
Ward, Cau Giay District, Hanoi, Vietnam
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30(週一~週五)
領務案件受理時間:08:30~12:00(週一~週五)
發件時間:14:00~16:00(週一~週五)
電話:+84 243 8335501
傳真:+84 243 8335508
E-MAIL:vnm@mofa.gov.tw
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專供急難求助用)
越南境外撥打:+84 913 219 986
越南境內直撥:0913219986
※ 急難救助電話專供緊急求助之用(如車禍、搶劫、有關生命安危緊
急情況等),非急難重大事件,請勿撥打;一般護照、簽證等事項,請
於上班時間以辦公室電話查詢。
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
電話:(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886-800-08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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