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1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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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汇编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

                   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


                   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
                   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

                   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

                   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

                   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

                   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


                   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

                   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

                   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

                   是犯罪。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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