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4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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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汇编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
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
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
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
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
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
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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