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4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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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汇编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

                   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


                   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

                   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

                   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

                   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

                   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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