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3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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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汇编

                   有关证件。


                        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守秘密。


                        第十八条        卫生执法人员应分别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并当场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经核对无误后,卫生执法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

                   拒绝签名的,应当由两名卫生执法人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


                        第十九条        卫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核

                   对无误后,卫生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

                   应当由两名卫生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


                        第二十条        调查取证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查取证原件、原物确有困

                   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

                   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第二十一条         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经卫生执法人员审查或调查属实,为卫生行政处罚

                   证据。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


                   取得的情况下,经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应向
                   当事人出具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发的保存证据通知书。


                        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卫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卫生执法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

                   填写采样记录。所采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进行鉴定检验。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

                   案情、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五条         承办人在调查终结后,应当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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