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111-P00899-廟誌-大園五福宮150DPI_Neat
P. 65
桃園大園
慶成護國祈安三朝建醮大典 五 福 宮
有 未 程 如 宜 , 盡 事 章 五 條 第 十 組 織 : 本 修 訂 委 員 之 。 補 充 務 首 份 得 由 或 常 大 會 辦 事 局 部 各 定 」 另 細 則 各 條 : 四 第 十 定 「 編 本 會 專 任 給 有 薪 幹 事 或 書 記 請 中 推 典 : 醮 得 聘 要 行 需 項 醮 使 各 加 圓 務 更 三 條 第 十 會 為 : 本 四 大 設 制 分 局 。 六 部 十 負 責 層 滿 分 織 編 組 , 在
務 。 理 會 部 局 另 各 襄 名 , 若 干 駐 會 並 常 費 及 津 貼 費 。 誤 餐 馬 需 要 醮 務 給 車 得 發 、 四 三 、 二 、 一 、
務 部 禮 醮 務 部 財 部 務 總 務 部
: : : :
⑴ ⑴ ⑴ ⑴
備
祭
設
事
局
局
務
典
計
局
局
會
⑵ ⑵ ⑵ ⑵
局
招
出
待
納
局
輯
編
局
局
購
採
⑶ ⑶ ⑶ ⑶
理
局
捐
樂
管
局
局
通
局
康
樂
交
⑷ ⑷ ⑷ ⑷
。
食
綜
局
合
局
局
局
。
關
公
首
餐
。
。
緣
65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