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大園五福宮-廟誌-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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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大園
                       慶成護國祈安三朝建醮大典                                                         五       福       宮



                              十 五                     燃 點 斗 火 燈 燈 四 十 、 斗 安  安 護 法 十 三 、          十 二



                               、 功 起 表 發 朝 三 醮 建                                                   、 開 光 大 士
                                                                   位
                                                                               靠
                                                                               二
                                                                               歲
                                                                   神
                                                                   護
                                                                   安
                                                                   吉
                                                                   定
                                                                   大
                                                                   。
                                                                               後
                                                                               近
                                                                               隨
                                                                               。
                                                                               大
                                                                               年
                                                                               廿
                                                                               勿
                                                                               合
                                                                               齡
                                                                               不
                                                                   法
                                                            歲
                                                            廿
                                                            年
                                                            焚
                                                            香
                                                            二
                                                            九
                                                            及
                                                            卅
                                                            齡
                                                            歲
                                                            不
                                                            大
                                                            合
                                                            勿
                                                            先
                                                                   各
                                                            不
                                                            請
                                                            行
                                                            吉
                                                            。
                                                            ,
                                                            靠
                                                            近
                                                                                            前
                                                                                            在
                                                                                            宮
                                                                                            點
                                                                                            安
                                                                                            護
                                                                                            行
                                                                                            前
                                                                                            先
                                                                                            法
                                                                                            開
                                                                                            光
                                                                                            准
                                                                                            眼
                                                                                            (
                                                                                            經
                                                                                            「
                                                                                            開
                                                                                            漳
                                                                                            。
                                                                                            王
                                                                                            」
                                                                                            聖
                                                                                            示
                                                                                            )
                                                                                      、
                                                                                      五
                                                                                      大
                                                                                      大
                                                                                      、
                                                                                      主
                                                                               ,
                                                                               勿
                                                                               吉
                                                                               焚
                                                                               香
                                                                               先
                                                                                      請
                                                                                      四
                                                                                      大
                                                                                      拜
                                                                                      首
                                                                                      份
                                                                                      柱
                                                                                      宮
                                                                                      士
                                                                                      首
                                                                                      。
                                                                                      參
                                                                                      蒞
                                    廿
                                    年
                                    勿
                                    齡
                                    不
                                    歲
                                    卅
                                    合
                                    九
                                    隨
                                    勿
                                    近
                                    先
                                    焚
                                    ,
                                    後
                                    香
                                    吉
                                    。
                        斗
                        請
                        加
                        體
                        全
                        燈
                        首
                        份
                        參
                        參
                        外
                        會
                                    二
                                    、
                        在
                        。
                        齊
                        宮
                        拜
                                                                                                              長
                                                                                                              上
                                                                                                              部
                                                                                                              以
                 向
                 前
                 北
                                                                                                              及
                                                                                                              大
                                                                                                              四
                                                                                                              大
                                                                                                              幹
                                                                                                              部
                                                                                                              柱
                 入
                 於
                 五
                 請
                 廟
                 大
                 四
                 柱
                 案
                 鼓
                 壇
                 引
                 大
                 及
                 主
                                                                                                              (
                                                                                                              典
                                                                                                              庇
                                                                                                              主
                                                                                                              更
                                                                                                              滿
                                                                                                              醮
                                                                                                              為
                                                                                                              。
                                                                                                              五
                                                                                                              領
                                                                                                              承
                                                                                                              大
                                                                                                              四
                                                                                                              、
                                                                                                              無
                                                                                                              四
                 設
                                                                                                              十
                                                                                                              立
                                                                                                              日
                                                                                                              豎
                                                                                                              燈
                                                                                                              圓
                 方
                                                                                                              加
                                                                                                              月
                                                                                                              自
                                                                                                              一
                                                                                                              十
                 與
                                                大
                                                五
                                                (
                                                正
                                                愿
                                                主
                                                、
                                                主
                                                燈
                                                主
                                                理
                                                首
                                                、
                                                斗
                                                請
                                                主
                                                時
                                                點
                                                燈
                                                同
                                                爐
                                                共
                                                同
                                                火
                                                醮
                                                主
                                                、
                                                正
                                                燃
                                                斗
                                                )
                 代
                 內
                 參
                 蒞
                 首
                 表
                 宮
                 一
                 。
                 拜
                 道
                 士
                 團
                 至
                 同
                 份
                                                委
                                                任
                                                、
                                                正
                                                總
                                                正
                                                、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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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發 會 宮 外 表 。 拜 參  ㈡  ㈠  ㈡     吉 大 。  ㈠        ㈡     ㈠            ㈢     ㈡     ㈠              月 一 十 二 起 篙 十 至 日 篙 燈 止 。 ) 謝 八 晚 點 壇 謝  ㈡
                                                                         時 ) 農 : 十 分 五 點 曆 日 八 卯 ( 一 十 十 月
                                                                                                  ( 日 八 ) 時 子 十 曆 農 : 月 一 十 十 開 漳 「 刻 經 聖 示 ) 准 王 」 一 點 十 七 夜 三 本 時 ( 十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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