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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客家力意見回饋
PART 3 175
客委會積極透過村史的爬梳,為在地新 客家意識的發展扎根。(照片提供 客家 客家 文化發展中心)
深化社群關係,定義新客
家 面對當代客家公民社會的組 成,洪馨蘭觀察,當「客家人」 依據《客家基本法》重新定義 後,同時納入客家血緣與客家 淵源、單一身份認同與複數身 份認同等概念,使得「客家人」 的範疇擴大了。客委會在推動 「族群和諧」的大政策目標 下,努力透過辦理活動鼓勵過 去隱性的客家人重新認同「客 家血緣」,也鼓勵客家的姻親、 居住客庄的非客籍人士、甚至 因工作關係而與客家有所關連 者,都可以經由「客家淵源」, 而願意認同自己是客家人。
正因為在「新客家人」的客
家社群關係中,「客家人」的 身分不只是血緣關係,也是一 種文化資本,複雜而多元,所 以客委會積極透過村史書寫、 文化資源普查、文化地圖繪製、 對地方性群落的支持等行動, 期能扎根發展在地的新客家意 識。
回首 20 年,當代客家公民社 會不必然就「只」做客家文化 相關事情,而是要面對任何具 有「客家性」的公民事務,藉 由客家的處境分享,培養具有 族群和諧與尊重多元文化視野 的臺灣青年。所以客委會與地 方客家事務專責單位多年來推 出許多培力計畫,並不希望以 絕對的「客家本位」單只支持 客家子弟,而是希望能真正「透
過客家」發揮社會影響力。
回歸對公民社會力的檢視, 洪馨蘭強調關鍵在於「人心的 改變」,而不單是把客家政策 當作「資源」。唯有人心的改 變,客家才能保有「想要繼續 是客家」的公民社會,延續客 家精神,展現客家新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