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606-10明鴻2025雙龍灣5日遊-第2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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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尺寸限制
尺寸限制:
每件手提行李(登機箱)不得超過
長 23cm × 寬 36cm × 高 56cm
(或 9 × 14 × 22 英吋)
或三邊總和不得超過 115 公分(45 英吋)
液體、凝膠與噴霧類物品攜帶規定
容器容量限制:
• 每一容器容量 不得超過 100 毫升
• 容器容量若超過 100 毫升者,即使未裝滿,也不允許攜帶
包裝方式:
• 所有容器應裝入 一個透明、可重複密封的塑膠袋
• 此塑膠袋總容量 不得超過 1 公升
• 袋子需附有拉鏈,並可完全密封
過安檢時操作:
• 塑膠袋需 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方便檢查
• 每人僅限一個塑膠袋
豁免情形(經查驗後可攜帶):
• 藥品
• 嬰兒奶粉 / 食品
• 特別飲食所需物品
行動電源與鋰電池規定
全 面 禁 用 :
• 航 程 中 禁 止 使 用 及 充 電 行 動 電 源 與 備 用 鋰 電 池
電 源 建 議 :
• 建 議 於 登 機 前 將 所 有 設 備 充 飽 電
攜 帶 方 式 :
• 行 動 電 源 與 備 用 鋰 電 池 : 禁 止 托 運 並 置 於 手 提 行 李
中 , 並 放 入 透 明 夾 鏈 袋 , 避 免 擠 壓 、 撞 擊 或 受 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