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2025.03.23~28/臺北市文山區景興國民小學/2025新加坡國際教交流沉浸學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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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的限制




               手提行李(登機箱)每件各邊以 23 x 36 x 56 公

         01  分/9 x 14 x 22 英吋為上限或單邊長寬高總和

               尺寸不得超過 115 公分(45 英吋)



               所有旅客隨身手提行李中,攜帶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以容

         02  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於 100 毫升的容器,就算未

               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亦不會接納。
               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均應儲存於一個總容量不超

               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

               鏈之塑膠袋妥善裝載。而且要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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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經安檢站時,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應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以便
               進   行  檢   查  。   每   名  旅   客  只   可   攜  帶   一  個   裝   有  容   器  的   塑   膠  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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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藥物、嬰兒奶粉/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之物品,經查證後可

         05    獲   豁  免   。



               ►自 2025 年 3 月 1 日 起 , 為 確 保 飛 航 安 全 , 行 動 電 源 及

               備 用 鋰 電 池 於 航 程 中 全 程 禁 止 使 用 及 充 電 。
               ►如 個 人 電 子 產 品 有 使 用 電 源 的 需 求 , 建 議 在 登 機 前 先 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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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 備 充 滿 電 量 。

               ►請 注 意 : 行 動 電 源 及 備 用 鋰 電 池 不 得 託 運 , 應 作 為 手 提

               行 李 並 妥 善 放 置 、 避 免 擠 壓 或 受 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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