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20241026-1105虎林國中外交小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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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全性。
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的限制
手提行李(登機箱)每件各邊以 23 x 36 x 56 公
01 分/9 x 14 x 22 英吋為上限或單邊長寬高總和
尺寸不得超過 115 公分(45 英吋) 。
所有旅客隨身手提行李中,攜帶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以容
02 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於 100 毫升的容器,就算未
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亦不會接納。
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均應儲存於一個總容量不超
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
鏈之塑膠袋妥善裝載。而且要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
03
行經安檢站時,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應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以便
進 行 檢 查 。 每 名 旅 客 只 可 攜 帶 一 個 裝 有 容 器 的 塑 膠 袋 。
04
所有藥物、嬰兒奶粉/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之物品,經查證後可
05 獲 豁 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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