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新北市社會扶助協會-新馬六日第三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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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皇 宮
是 國 家 元 首 —最 高 元 首 的 官 方 住 所
及辦公之所,象徵馬來西亞君主立憲
制度的核心精神。現址位於吉隆坡西
北部的朱蘭山(Jalan Duta)。皇宮
佔 地 逾 97 公頃,整體建築融合馬來、
伊 斯 蘭 與 中 東 建 築 風 格 。 最 具 標 誌 性
的設計為主殿與禮賓接待區的兩座金色圓頂,高聳奪目,體現皇
室的尊貴氣派。潔白的外牆與廣闊綠地交相輝映,營造出莊嚴典
雅 的 視 覺 感 受 。
獨 立 廣 場
是 馬 來 西 亞 宣 布 獨 立 的 重 要 歷 史
地 點。廣 場 前 身 為 雪 蘭 莪 俱 樂 部 操
場 , 曾 用 作 板 球 、 鉤 球 和 橄 欖 球 比
賽 場 地。90 年 代 中 期 進 行 重 建,增
設 地 下 停 車 場 與 商 場,但 草 坪 仍 保
留 至 今 , 偶 爾 仍 舉 辦 板 球 賽 , 是 國
慶 日 與 歷 史 紀 念 的 重 要 場 所 。
高 等 法 院
位 於 布 城 司 法 宮,是 全 國 最 高 司 法
機 構 與 終 審 法 院。其 歷 史 可 追 溯 至
1826 年 , 1957 年 隨 馬 來 亞 獨 立
成 立,1994 年 正 式 命 名 為「 聯 邦
法 院 」。 1985 年 起 取 代 英 國 樞 密
院,成 為 馬 來 西 亞 最 終 上 訴 法 院。
現 任 首 席 大 法 官 ( 自 2019 年 起 ) 為 東 姑 麥 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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