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新北市社會扶助協會-新馬六日第三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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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       皇      宮





                                                       是 國 家 元 首 —最 高 元 首 的 官 方 住 所

                                                       及辦公之所,象徵馬來西亞君主立憲

                                                       制度的核心精神。現址位於吉隆坡西

                                                       北部的朱蘭山(Jalan  Duta)。皇宮

                                                       佔   地  逾    97 公頃,整體建築融合馬來、

                                                       伊   斯  蘭   與  中   東   建  築   風  格 。 最     具  標   誌  性

          的設計為主殿與禮賓接待區的兩座金色圓頂,高聳奪目,體現皇


          室的尊貴氣派。潔白的外牆與廣闊綠地交相輝映,營造出莊嚴典

          雅   的  視   覺  感   受   。



          獨       立       廣      場





                                                      是 馬 來 西 亞 宣 布 獨 立 的 重 要 歷 史

                                                      地 點。廣 場 前 身 為 雪 蘭 莪 俱 樂 部 操


                                                      場 , 曾 用 作 板 球 、 鉤 球 和 橄 欖 球 比

                                                      賽 場 地。90 年 代 中 期 進 行 重 建,增

                                                      設 地 下 停 車 場 與 商 場,但 草 坪 仍 保

                                                      留 至 今 , 偶 爾 仍 舉 辦 板 球 賽 , 是 國

          慶 日 與 歷 史 紀 念 的 重 要 場 所 。


          高       等       法      院




                                                        位 於 布 城 司 法 宮,是 全 國 最 高 司 法


                                                        機 構 與 終 審 法 院。其 歷 史 可 追 溯 至

                                                        1826 年        ,   1957  年 隨 馬 來 亞 獨 立

                                                        成 立,1994  年 正 式 命 名 為「 聯 邦

                                                        法 院 」。 1985  年 起 取 代 英 國 樞 密

                                                        院,成 為 馬 來 西 亞 最 終 上 訴 法 院。

          現 任 首 席 大 法 官 ( 自   2019                       年 起 ) 為 東 姑 麥 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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