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20250101-05 耀動釜山員工旅遊
P. 32
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的限制
手提行李:每人限帶乙件,重量相加不得
超過 10 公斤,尺寸小於 55x40x20 公分
(包含輪子及手把等外部突出物)。
01 托運行李:每人來回不限件數,總重不超
過 23 公斤。託運行李的外部長寬高的尺寸,必須為 203 公分以下。
行李若超重,追加行李重量僅能於機場現場購買,每 1 公斤費用為
KRW16,000 元韓圜(釜山機場限收韓圜,可刷卡)。
所有旅客隨身手提行李中,攜帶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以容
02 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於 100 毫升的容器,就算未
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亦不會接納。
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均應儲存於一個總容量不超
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
鏈之塑膠袋妥善裝載。而且要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
03
行經安檢站時,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應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以便
進行檢查。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塑膠袋。
04
所有藥物、 嬰 兒奶粉/食 品 及特別飲食 所 需之物品, 經 查證後
05 可獲豁免。
耀動國際旅行社員工旅遊 32 耀動國際旅行社 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