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20250101-05 耀動釜山員工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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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的限制



                手提行李:每人限帶乙件,重量相加不得


                   超過 10 公斤,尺寸小於 55x40x20 公分

                   (包含輪子及手把等外部突出物)。

        01    托運行李:每人來回不限件數,總重不超

                   過 23 公斤。託運行李的外部長寬高的尺寸,必須為 203 公分以下。

                行李若超重,追加行李重量僅能於機場現場購買,每 1 公斤費用為

                   KRW16,000 元韓圜(釜山機場限收韓圜,可刷卡)。

              所有旅客隨身手提行李中,攜帶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以容


        02  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於 100 毫升的容器,就算未

              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亦不會接納。



              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均應儲存於一個總容量不超

              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

              鏈之塑膠袋妥善裝載。而且要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

        03














              行經安檢站時,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應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以便

              進行檢查。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塑膠袋。




        04











              所有藥物、 嬰 兒奶粉/食 品 及特別飲食 所 需之物品, 經 查證後

        05    可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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