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20250508-0513 石碇高中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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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行李攜帶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的限制




                 手提行李(登機箱)每件各邊以 23 x 36 x

                 56 公分/9 x 14 x 22 英吋為上限或單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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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寬高總和尺寸不得超過 115 公分(45

                 英吋)


                 所有旅客隨身手提行李中,攜帶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

           02  以容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於 100 毫升的容

                 器,就算未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亦不會接納。

                 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均應儲存於一個總容量
                 不超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這些容器需以透明、

                 附有拉鏈之塑膠袋妥善裝載。而且要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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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經   安   檢  站   時  ,   裝   有  容   器  的   塑   膠  袋   應  與   隨   身  行   李  分   開   擺  放   ,

                 以  便   進   行  檢   查  。   每   名  旅   客  只   可   攜  帶   一  個   裝   有  容   器  的   塑   膠  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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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藥物、嬰兒奶粉/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之物品,經查證

           05    後  可   獲   豁  免   。



                 ►自 2025 年 3 月 1 日 起 , 為 確 保 飛 航 安 全 , 行 動 電

                 源 及 備 用 鋰 電 池 於 航 程 中 全 程 禁 止 使 用 及 充 電 。

                 ►如 個 人 電 子 產 品 有 使 用 電 源 的 需 求 , 建 議 在 登 機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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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 將 設 備 充 滿 電 量 。
                 ►請 注 意 : 行 動 電 源 及 備 用 鋰 電 池 不 得 託 運 , 應 作 為

                 手 提 行 李 並 妥 善 放 置 、 避 免 擠 壓 或 受 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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