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研精醫訊106期
P. 37

者 階 進 於 可 或 ﹂, 山 見 探﹁ 山 是 不  意 涵, 初 其 初 領 略 此 書 中 於 學 者 可  同 的 究 學 快 能 應 脈 於 對 象 研 有 稍 速  症、 治 病 案, 以 則 分 類, 症 或 怪  以糾正之。﹂  攻 伐, 將 有 不 得 溫 棄, 廢 全 補 完 不  非 偏 也。 溫 補, 然 為 尚 寒 涼 時 醫 竟  弊 而 救 時 作, 偏 於 似 乎 亦 作, 切 為  而 為 表 實 虛 裏、 陰 氣 陽、 證 明 血、  例 ﹀ 中 已 於︿ 凡 明 書 不 獨 示 :﹁ 是  霖 汝 偏 溫 處 唯 用 藥 當 留 意。 學 者 自  肺 淺 字 用 懂, 易 白 人 害 以 篇, 等 ﹀  症 等 熱 在 瀉 用 肺, 誤 通 鞠 認 溫 溫 風  觀 點 認 以 現 代 為 的︿ 論 吳 確 不 甚 正  參 再 造 人 ﹀ 以 ﹁ 丸 藥 說 及 補 ﹂ 以
                             驗 ﹂ 列 中 卷﹁ 治 精 巧 醫 舉 作 者






















             霖 以 其 說 ﹀, 汝 自 提 供 某 身 經 驗,  代 有︿ 後 藥 貴 替 之 病 諸 ﹁ ﹂ 治 證  後 世 差 考。 藥, 與 可 供 參 不 異 大,  氣 分、 表 分 用 分、 腑 臟 各 的 絡 經 血  足。 汝 霖 不 書 籍 之 歸 納 出 中 在 火 證  用 思 路, 方 的 使 以 補 亦 足 內 科 中 醫  加 斷、 診 減 合 藥 物 大 示 與 其 然 意,  症 候 的 見 各 種 常 雖 僅 演 法, 脈 證 治  勝唏噓。  處 法 立 方 死 枉 而 令 人 不 醫 手 下, 他  有 也 人 病 受 接 前。 眼 法 霖 的 無 因 汝  責, 負 意 對 案 醫 願 動, 猶 在 好 話 生  若 證 保 醫 不 屬 的 和 疑 質 質 至 甚 問,  作 者 的 對 他 醫 家 面 對 家 者 質 疑, 作  病 有 載 其 或 家 案 外, 此 性。 驗 些 有


                                             ﹂
                                             要
                                             證
                                             病
                                             論
                                             下
                                             述
                                             簡
                                             諸
                                             卷﹁
                                             治










                             介。  得 其 此 書 以 推 簡, 是 一 專 失 於 可 者  變, 得 其 化 無 知 變 於 可 者 此 書 窮 而  今。 古 靈 醫 習 盼 活 泥 拘 不 變 通,  故 致。﹂ 醫 當 者 二 之 今 古 無 更 理,  火。 古 ; 之 如 水 絕 病, 之 今 懸 無 決  觀 而 轍, 軾 不 視 當 如 變, 其 當 之 視  道 說 同 而 其 :﹁ 因 悟 其 異 因 其 化,  本 書 序 在 未 先 生 中 與 時 方 方 談 論 古  不 朽, 垂 ︾ 并 可 秦 伯 繩 預 卜 也。﹂  三 書 ︾、 氏 寒︽ 耐 傅 肯 治 準 堂︽ 證  軌 ﹄, 信 命 曰﹃ 法 他 日 與 副 其 實。  約 之 詞, 論, 無 隱 之 方 ﹄, 無 浮 泛  遠 之 :﹃ 無 善 有 四 門 無 迂 見, 戶 之  高 很 書 的 王 :﹁ 曰 書 之 君


                                                                                         未
                                                                                         名
                                                                                         先
                                                                                         生
                                                                                         初
                                                                                         秦
                                                                                         醫
                                                                                         民
                                                                                         伯
                                                                                         予
                                                                                         此
                                                                                         給
       杏 杏
                                                       ■
       林 林

       之 之

       筆 筆
                                                    ~43~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