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表演藝術文化論壇 第二階段共識會議結論 提升整體表演藝術環境 提升藝文創作與展演能量 培育表演藝術人才 • 增加學生至表演藝術場館、團隊實習機會 建立機制以協助表演藝術團體發展 • 提供輔導諮詢管道 • 提供行銷/營運等課程 • 提供補助鼓勵多元創作 • 設置全國性表演藝術獎項 鼓勵企業贊助表演藝術團體 • 推展藝企合作平台、媒合機制 提供排練或演出等空間使用 • 盤整公有閒置空間並提供團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