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2022 Commercial Kick On Meeting電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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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處理公告
為了保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賓客隱私,酒店不會針對遺失物品進
行主動聯繫。
酒店遺失物處理辦法:
1. 品項若價值低於新台幣 1500 元,則將會保留 90 天。
2. 品項若價值高於新台幣 1500 元,則將會保留 180 天。
3. 已開封或易腐壞之飲食品項,將會於尋獲時立即丟棄。
4.尚未開封之飲食品項,將會依據其性質,最長存放不超過 3 天。
5. 信用卡遺失必須於當日由失主本人領回,未領取之信用卡,本酒
店將會聯繫發卡銀行申報遺失並且進行剪卡銷毀。
6. 相關電器用品,將依據貨運公司規範,倘無法進行遞送,則必須
由本人領回。
本酒店樂於將確認之遺失物交還於失主,在遵照物流公司規範前提
下,將以貨到付款的方式予以寄回。
酒店遺失物處理中心聯絡方式及時間:03-272-5777, 周一至周五
09:00 –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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