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No.1 關照季刊 Nov 2015
P. 20
漫談殯葬設施永續經營管理制度
文 楊瑞香 秘書長
中華民國殯葬設施經營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
由 於文化民俗因素,國人大多忌談死亡, 卻處處設限防弊。當時的修法內容,是 96
年就提出的版本,因此新法上路時已經有很
對殯葬事務更是避諱,為了引導殯葬
文化走向現代化及優質化,政府致力於殯葬 多不合宜之處,許多規定已不符現代生命服
管理制度的改革與提升,產業對於移風易俗 務的發展,難以發揮興利除弊的效用,又或
也有很多創新服務的做法。 者欠缺前瞻性的宏觀角度,對健全產業環境
加上近年來像送行者 - 禮儀師的樂章、 的助益有限,反而可能有礙於產業進步。其
命運化妝師、出境事務所等等以生命服務為 中,尤以財務監理制度僵化影響企業永續經
主題的故事題材,不僅揭開了生命服務的神 營最為嚴重,這從 21 世紀基金會在 102 年
秘面紗,也使民眾了解到送行者的行業性 所完成的「殯葬管理條例總體檢」研究報告
質,除了扮演著生死兩安的重要角色之外, 可以充分反映出來。
殯葬服務也不再是陰冷避諱的黑色行業。 事實上,我們在制度面就已經明顯看到
自殯葬管理條例 91 年立法以來,對殯 立法不平等的問題。同樣是納骨塔,卻區分
葬設施、殯葬服務業及殯葬行為建立了一套 為公立、私立、宗教附設三大類而有一國三
法制化的管理制度,其總體願景為提升國民 制的情形。
生活品質,因此,殯葬設施要符合環保並永 私立合法的業者必須要經過特許、加入
續經營,殯葬服務業要能創新升級提供優質 公會、成立管理費專戶專款專用、符合定型
服務,殯葬行為要切合現代需求兼顧個人尊 化契約規範、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要報備、
嚴及公眾利益。 要開立發票誠實納稅、要接受政府機關評
無可諱言的,歸業、歸會管理的制度確 鑑、並且提撥管理費以外其他費用 2% 給地
實對產業法制化與企業化經營產生了顯著的 方政府成立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等等,可
影響,產業也從早年低俗的土公仔形象,發 說受到高度而嚴格的監管。
展到現今有上櫃公司、可躋身 500 大服務業 其次,公立納骨塔的部分,又再區分是
的企業規模。尤其現代社群網路發達,合法 否為公共造產,除了公共造產需要提撥 2%
的業者莫不愛惜商譽、注重合法經營及消費 基金之外,因為是政府直接設立管理,其他
者保障。 部分都不需要比照私立業者規範。
然而,101 年修正施行的新法強調消費 此外,在法令施行前已存在的宗教附設
安全,強化殯葬服務業的管理規範,對產業 納骨塔,在新法中以「得原地原規模修建」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