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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们认为:本爻变阳,成兑。兑为口,有噬之象。互艮为鼻,本
           爻变艮成离,不见鼻,故有噬肤灭鼻之兆。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六三具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的现象。本爻变成
           离,离为火,故有腊肉之象。又六三居阳位不当,概言受刑诫者
           当有误食之虞也。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九四有“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的现象。九四爻变
           而成颐,故颐中有物。又因本爻为阳,故有干胏与金刚之象,互
           卦坎,有矢象,故言“噬干胏,得金矢”。又九四于下无应且不
           当位,虽欲有为,而不得伸展;四变而有应,但受众阴阻滞,故
           有小吝而无咎。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六五有“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的现象。因本爻为
           阴,阴属坤土,坤土为“黄”相,本爻变阳,则外卦成乾,乾为
           金,故有“得黄金”之象征。六五阴柔,尊且有往求之心,虽贞
           正却遭遇厉责,求变而成乾,恰其所当,故无咎也。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上九有“何校灭耳,凶”的现象。本爻于校罚之极处,象征
           着屡犯不改的刑人已桎梏加诸头顶,遮灭了耳朵,凶灾就要降临
           了。象数学家认为:互卦为坎,坎为加忧、为桎梏、为耳痛,故
           言“何校灭耳”也。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卦辞有言:噬嗑,亨;利用狱。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汉代易学象数理论的观念,利用狱,是因本卦互坎,外
           卦离错(旁通)坎,九家易说:坎为律,为桎梏。法律用以断决
           狱情,桎梏用以除暴安民,所以本卦有“利用狱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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