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5 - D:\我的文档\Flip PDF Corporate Edition\09_自然易 电子书\
P. 265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
寇,顺相保也。
六四当位,有“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的现象。李鼎
祚解释说:四居巽木爻,阴位正直,橡之象也。自二至五,体有
离坎,离为飞鸟,而居坎水,鸿之象也。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虞翻认为:艮为小子,初失位,故厉。变得正,三动受上成
震,震为言,故小子厉,有言无咎也。
九五当位以尊,于渐之时,有“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
莫之胜,吉”的现象。虞翻说:莫,无;陵,丘;得正居中,故
莫之胜。巽为妇,离为孕,坎为岁;三动离坏,故妇三岁不孕。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上九阳居阴位而失当,于渐之时,有“鸿渐于陆,其羽可用
为仪,吉”的现象。巽为高为羽,变而成坎,得位可用,而近九
五之利,故曰“其羽可用为仪,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彖辞有言: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
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虞翻认为:三进四得位,阴阳体正,故吉也。功谓五,四进
承五,故往有功,巽为进。初已变为家人,四已正而上不正,三
动成坤,为邦,上来反三,故进以正,可以正邦矣。其位刚而得
中,与家人道正同义,三在外体之中,故称得中。
自然易 -- 261/323 -- Sep.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