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課程協作與實踐_第五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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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課綱與大學選才的跨系統協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技職教育科科長 江彥廷
壹、前言-新課綱重新定義學習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本於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 發」、「互動」、「共好」。其中自發係引發學生學習動機 與熱情,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 互動為引導學生妥善開 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種互動能力 共好 是協助學生應用及實踐所學,願意致力社會、自然與文化的 永續發展,共同謀求彼此的互惠與共好。然而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課程綱要 ( 以下簡稱新課綱 ) 以「成就每一個孩子—— 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以學生為學習的主體,希望 能兼顧學生的個別需求、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關懷弱 勢群體,透過適性教育,激發學生對於學習的渴望與創新的 勇氣,並善盡國家公民的責任展現共生智慧,成為具有社會 適應力與應變力的終身學習者。為了落實課綱的理念與願 景,訂定「啟發生命潛能」、「陶養生活知能」、「促進生 涯發展」、「涵育公民責任」等四項總體課程目標,貫穿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考量各學習階段特性,結合核心素養 加以發展。十二年國教願景架構圖如【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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