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宜蘭縣政府 2021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宜蘭縣自願檢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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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責局處
  數據指標
  2020 年
  2030 年目標
      環境保護局
   以河川污染指數 ( RPI ), 計算不同 污染程度河川占 總河川長度之比率
 未(稍)受污染 河川 71.3%
   未(稍)受污染河川 占比提升至 82% 以上
  輕度污染河川 15.2%
  輕度污染河川占比 降低至 15% 以下
 中度污染河川 13.5%
  中度污染河川占比 降低至 3% 以下
   伍、永續發展目標及成果
加強污染源管制 遏止水質污染
為改善河川水質,減少污染排放所造成之水質污染,縣府持續辦理水污染排放管 制、截流處理及水質淨化等業務推動,並訂定相關管制措施,如公告宜蘭縣水污 染管制區、訂定本縣水污染管制區內「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訂定本縣河川( 含 野溪) 範圍內「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及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等,以進 行污染源頭減量及維護河川水質。
為維護河川水質,定期辦理環境水體水質監測工作及推動大型污染源水質自動監 測,並落實水污染事件應變及管理制度,訂定「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及聯防體系作 業要點」,辦理相關應變演練作業。並透過教育訓練與實地活動,號召水巡守隊志 工實行淨溪等活動。
2020 年河川水體水質情形:未(稍)受污染長度 71.3%、輕度污染 15.2%、中 度污染 13.5%。期許於 3 年內將【中度】污染河川占比降低至 10% 以下、【輕度】 汙染河川占比降低至 10% 以下。【未(稍)受汙染河川】占比提升至 80% 以上。
2021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055 宜蘭縣自願檢視報告
   計算公式:RPI=(1/4) ΣSi 式中,Si 為污染點數,i 為水質項目,RPI 為河川污染指數,介於 1~10 間,RPI 2 以下代表 未(稍)受污染,RPI 2.0 < S ≦ 3.0 以下代表輕度污染,RPI 3.1 ≦ S ≦ 6.0 以下代表中 度污染,RPI S > 6.0 以下代表嚴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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