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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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六三爻动变为艮,艮为山,所以便有“瞠目无所措”而“盱
           豫,迟有悔”的现象。因为六三爻是从六二爻渐变而来,六二变
           而为坎,坎有为眼目的象征,故比拟其有瞪目而望的“盱豫”之
           象。所谓“迟有悔”,指艮本身的卦辞“艮其背,不获其身,行
           其庭,不见其人”的本象。在艮的本卦是“无咎”;而在豫的六
           三,便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九四所语,何解之?本爻爻义重在由字;由的引申象征着物
           动始出于地面;豫以上震下坤而成其象,一阳居于五阴之间,所
           以至得时得位的九四,便有震雷奋出于地面的景象。其上下与群
           阴交互,构成阴阳相得而为友的现象,可大行其志于八方。“朋
           簪”的比拟,象征古代男女朋友聚头交欢的情形,是很恰当的形
           容。后人改作“攒、宗、戠”等意义都是为了维持礼仪风教的关
           系,用心良苦。这相当原始的姤卦,本来其为媾字,为了避免教
           化上的误解,便改作姤卦了。侯果说:为豫之主,众阴所宗,莫
           不由之,以得其豫。体刚心直,志不怀疑,故得群物依归,朋从
           大合,若以簪篸之固括也。虞翻说:由,自从也;豫有五阴,坤
           以众顺,故大有得,得群阴也;坎为疑,故勿疑也。小畜,兑为
           朋;盍,合也。坤为盍,戠聚会也。坎为聚,坤为众阴并应,故
           朋盍戠。象曰:由豫,在有得,志大行也。
                何谓“贞,吉,恒不死”?虞翻说:恒,常也。坎为疾,应
           在坤,坤为死。震为反生。位在震中,与坤体绝,故贞疾,恒不
           死也。侯果说:六五居尊而乘于四,四以刚动,非已所乘。乘刚
           为政,终亦病。若恒不死者,美以其中也。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所谓“冥豫,成有渝”,是因上六处豫之极尽处,有“物极
           必反”的征兆。坤为土,穷极于上,必返其下而陷入地中。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本卦的大象是从“雷出地上”而立名,彖辞谓其“刚应而志
           行,顺以动,豫”——这是对本卦立名为豫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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