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李氏成公总谱(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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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谱十大编撰原则
(2016 年 4 月 23 日家族代表和 7 月 3 日威宁五里岗全族大会通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次总谱编撰坚持遵守以下十大原则。
一、以爱国、爱家、爱族为指导,以讲团结、谋发展、顾大局为准绳,
以尊重历史、尊重先祖和对后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科学、客观的记录手
法,用国家正史、古碑、古谱等史实说话。
二、凡进入谱书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据可查,语言文字不得夸
大和缩小,更不能道听途说误传误导,记录的人、事、物不得虚构编造。
三、本谱采用章节形式,由序、述、记、志、图、表、录等文类组成,
使之横排门类不缺项,纵叙史实不断线。力求层次分明领属得当。
四、本谱上限为 1328 年,下限为 2018 年。个别章节为说明史实发展
全貌,适当上溯或下延,计时一律采用公元年号。
五、本谱对人物直书其名,不加爱称或蔑称。入谱无贵贱,不涉及政治,
更不能人身攻击。
六、后裔资料登记以成公一脉为主线到德字辈,记载清楚的支系从上
至下,上代不详的支系,自下而上登记,能在汇总时接上的尽最大努力对
接。事实上属成公后裔,排辈混乱,无据考证的支系以地域加某公方法如
实登记。
七、总谱是家族最具权威的历史记载,任何个人或小团体不能擅自出
版发行未经全族同意的史料,以免造成家族代系等混乱。
八、任何人不得借修谱之由,向家族摊派资金,加重族人负担,更不
能巧立名目乱收费。谱书资金由编委会管理安排。
九、有争议的史实,必须有过硬的公认史料佐证,提交的古碑、古谱
资料由编委会组织考察审定,否则不得录入,更不能伪造史证,混淆视听,
扰乱家族秩序。有的史实虽然准确,也有史料佐证,但录入后会在家族中
产生负面影响的,也不录入。
十、《李氏成公总谱》首发五卷,以资料的完整性及报送资料的先后
顺序登记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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