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常識課本】李炳南老居士著述
第十八課 五眼
眼比鏡子,能照事物,不但能見,並且能察。有形的物體
,見須用眼,這名曰看。無形的事理,觀察須用智慧,這
也名看。既統曰看,不問見與觀察,就不妨說是眼的能力
。
五眼是「肉、天、慧、法、佛」等。「肉眼」就是只見有
形色的,肉體眼睛,遇暗遇阻,就不能見了。「天眼」不
問遠近晝夜,都能見到,是無阻礙的。「慧眼」能看破假
相,識得真空之理,不致誤假當真,著迷顛倒。「法眼」
是世出世間一切法門,都已徹了。「佛眼」是兼有前四種
眼,能以圓融。
前兩種眼,卻是實用眼睛來看。三、四兩種,就是用智慧
觀察。後一種用眼用智,圓融無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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