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李炳南居士_佛學常識課本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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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常識課本】李炳南老居士著述



                  第十八課  五眼



                  眼比鏡子,能照事物,不但能見,並且能察。有形的物體

                  ,見須用眼,這名曰看。無形的事理,觀察須用智慧,這

                  也名看。既統曰看,不問見與觀察,就不妨說是眼的能力


                  。



                  五眼是「肉、天、慧、法、佛」等。「肉眼」就是只見有

                  形色的,肉體眼睛,遇暗遇阻,就不能見了。「天眼」不

                  問遠近晝夜,都能見到,是無阻礙的。「慧眼」能看破假

                  相,識得真空之理,不致誤假當真,著迷顛倒。「法眼」

                  是世出世間一切法門,都已徹了。「佛眼」是兼有前四種


                  眼,能以圓融。



                  前兩種眼,卻是實用眼睛來看。三、四兩種,就是用智慧

                  觀察。後一種用眼用智,圓融無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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