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出現於世,說究竟滅苦的方法,令眾生不受貪火燒身
的痛苦。你們若在我法中執意犯戒不悔,饒是恆沙諸佛也
救你不得。」
比丘們聽完身毛皆豎,心中驚怖並深自懺悔。
佛陀知道這些比丘已捨棄惡法,便再進一步開示微妙法義
。世尊開示畢,多人證阿羅漢果,得六神通自在,皆大歡
喜,作禮而去。
《金剛經》云:「汝等比丘,知我說法,法尚應舍,何況
非法。」法者,指的是清淨、無染、解脫的道理,如同監
牢穩固的大船,能運載行人至安穩地。非法者,貪嗔癡等
造作不淨,將牽人墮入惡道。
修行須先以善法捨棄惡法,最後善法也要放下,心中沒有
一絲的執著才是真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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