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0812上繳 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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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想拿GOGOGO的牌子 大熊
我並不想罰你 除非有錢拿
唱著幸福台灣子,身軀隨著旋律搖擺,他鶴立雞群(並非因為唱跳特別賣力),眾人搖頭
晃腦沉醉於團結的氛圍,或許只是臣服於淫威,他不然,眾人皆醉他獨醒,他高舉那隻
虱目魚----委外廠商製作的平面道具,搭配著他平板面孔,就像是光畇湯中的香菜與青
蔥,簡直絕配,然而,談論至勞工相關法條,他眼神轉變犀利,精闢切入觀點,直截了當
分析職安處弊病,從他的反詰中總能得到઼發,如此特別的人,被暑工們封一職安處之
熊稱號,若哪天巧遇本人想必也會會心一笑(但不會讓你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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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常說勞檢員都會想搶業績,但是其實勞檢員比雇主更害怕發現違法」,賴威志不
諱言,看著暑工疑惑的眼神,他解釋,一旦事業單位違法,得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給
予人民陳述意見的權利,緊接發放陳述意見書後,等待十日,若雇主有陳述意見,還要
審視評估陳述意見是否有理,若勞檢員認為陳述不符,一切按照原處分,人民收到處分
書後不服還可以行使訴願等一連串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