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電子書_第四河川局 2018心閱濁水溪
P. 169

觸口溪洲經過,藉埤勒索錢文;排夫劉承行、莊先進、黃克明等被索不 甘,紛紛僱請張受興等押運竹排出溪以防不虞,時斗六陳守府疑係匪犯悞 挐解案,茲永等妥為調處,傳同沙連保劉遠、東螺保張媽起等酌議『以 清、濁二溪載竹從觸口溪洲經過,毋論大小首尾共四節為一排,定錢 百 文,聽該總董舉出公正之人鳩收,年充沙連林圮埔天后宮及分配溪洲元帥 廟為香燈諸費。』二比均各聽從悅服,取其兩造依結,乞從民便,恩准詳 請懇出示立碑」等情,合行出示勒石曉諭。
  為此,示仰該處業戶居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後,爾等務湏遵照示諭,
嗣後如有竹排由清、濁二溪經過,每一排只聽鳩錢貳百文,僉舉公正之人
收取,以杜滋事。倘敢不循舊章,再滋事端,定即嚴挐究辦,決不姑寬。
各宜 遵,毋違!特示。
  道光肆年伍月十日給勒石立碑。
第4章川說迴聲
169


































































































   167   168   169   170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