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 ◆ 曾經發生土石崩塌或有山崩或地滑發生條件之地區,及其周圍受 山崩或地滑影響範圍,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山崩與地滑地 質敏感區(劃定辦法第6條) ◆ 劃定內容:曾發生山崩位置、順向坡及其周緣5公尺。 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 8 (L0008 基隆七堵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