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1140325環境敏感地區與地質敏感區的開發行為解析(電子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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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敏感區常被誤解的幾個問題







                       • 1.地質敏感區公告是地質資訊的揭露,而不是土地開發的准駁。



                       • 2.因此,擔心地質敏感區,就是限建、禁建區或是危險區,純屬誤解。



                       • 3.地質敏感區不是限制發展區或危險區。


                       • 4.地質法對於土地開發或建築審執照並無審查權或准駁權。



                       • 5.外界常誤將「地質敏感區」與「禁止開發區」劃上等號,其實地質法


                          公告地質敏感區之主要目的為告知地質資訊,要求位於地質敏感區範

                          圍內未來新的土地開發行為須加強調查評估,並無限制或禁止開發的


                          相關規定。



                       • 透過地質敏感區資訊的揭露,讓社會各界能預先知道土地的地質環境

                          狀況,以利土地開發前能加強詳細的地質調查,以充分的地質資訊為

                          基礎,因地制宜規劃開發事宜,並且事先研擬適當的因應措施,以降


                          低土地開發破壞環境或受地質災害影響的風險,增進生活環境的品質


                          與工程建築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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