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若為山坡地,如何判斷是否需經開發許可?
• 一、不須經開發許可程序之山坡地,可經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後:
1.先申請雜項執照,竣工領得查驗合格證明後,再申請建造執照。
2.雜項執照併建造執照(稱「雜併建」)一起申請。
• 二、須經開發許可程序之山坡地,依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開發許可→取得開發許可證明。
2.申請雜項執照→取得查驗合格證明。
3.申請建造執照。
經上述三階段逐步檢測,即可縮小範圍,確定土地適用的土地管理及建
築管理法規系統,順利查得法規資料,了解土地的開發強度與用途限制
,進入土地開發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