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地劃定為「更新單元」或「更新地區」後,接著 進入「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階段,在「都市更新事業 概要」階段中,目的是要通知全部所有權人「有部分 的所有權人有都更的意願」,讓全部所有權人思考是 否要一起參與都更。 所有權人首先要擬定「 事業概要書 」並舉辦「公聽 會」,於「公聽會」公布擬定的內容後,所有權人再 檢附「事業概要計劃書」、「事業概要同意書」與「 公聽會紀錄」與其他相關資料,送件給都市更新審議 會審查,若有「人民陳情」,則要在審議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