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一章 一、由『宇宙』道德原相第一個定義: 2、以自性的立場來說: 名,可名,非,常名 n. V. 名:n.一個事物的名稱(概念),v.可以說出來 凡是用名稱、形象所表現出來的道,也就不是大道真實的名象 名(名是由道產生的名相(德)),可名(有形相可以言說的部 分)非(就不是)常名(永遠不變的真德) 例如:做好事的時候說出來就不對了 道祖說:建德若偷,做好事說出來就是”沽名釣譽” 無名相才是真正的德,為善不欲人知,才是真善! 自性是虛靈不昧,自性在哪裡?拿得出來嗎? 無形無相,感而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