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淺談道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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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一章









     一、由『宇宙』道德原相第一個定義:


     2、以自性的立場來說:

     名,可名,非,常名


     n.           V.


     名:n.一個事物的名稱(概念),v.可以說出來


     凡是用名稱、形象所表現出來的道,也就不是大道真實的名象

     名(名是由道產生的名相(德)),可名(有形相可以言說的部

          分)非(就不是)常名(永遠不變的真德)


     例如:做好事的時候說出來就不對了


     道祖說:建德若偷,做好事說出來就是”沽名釣譽”


     無名相才是真正的德,為善不欲人知,才是真善!

     自性是虛靈不昧,自性在哪裡?拿得出來嗎?


     無形無相,感而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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