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十八章(明德章、處厚章) 上義為之,而有以為。 義:宜也;正正當當的行為。 上義:人生之正路。 有以為:先判定是非善惡,分辨是非,然後可 為則為,不可為則止。 ⚫面是一個人的履歷表,也是一個人學養的櫥 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