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六十四章(輔物章)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執:固執。 因此有為的行為,一定會失敗。因為他太 執著太任性,太執著太任性的人就是已經 迷失,因為妄想心出來了,不是率性而為 而是隨興而為,就會失去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