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六十六章(江海章、善下章) 欲先人,以其身後之。 身:身為心之表。 後:色身退後,心念將名利置之於腦後。 身後之:退卻其身,而不前進。 聖人想要提升自己,將身體的慾望放在後 面,心念將名利置之於腦後,不與人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