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109學年度關渡國小-親職教育手冊
P. 26

(8)      不得進入警告標示危險區域之範圍。

               第八條  尊重與平等
                           (1)      使用電腦、網路時,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任意儲存或列印未經授權
                                    的軟體或文章、圖片。
                           (2)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任意以手機、相機等錄影錄音設備進行影音錄
                                    製。
                           (3)      不對異性同學任意做身體碰觸。
                           (4)      不對同學談論性笑話或性暗示,或任意以他人身體器官做為談論內
                                    容。
                           (5)      不歧視、不排斥身心障礙同學,主動提供身心障礙同學必要之協
                                    助。
               伍、本校規如有未盡事宜,得依教育相關法令處理之。

               陸、違規處置:依照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學生獎懲補充規定」由學校
               相關人員合宜處置。
               柒、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