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管道二公司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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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党员


                         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


                   则》的规定和要求,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


                   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


                   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


                   展工作。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


                   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


                   事、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


                   头脑。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管道局组织的集中培


                   训,并通过考试。未经培训或考试成绩不通过的,不能发


                   展入党。

                         发展 28 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


                   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

                   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被吸收为预备


                   党员后,基层党委要派专人进行谈话。


                         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党支部至少每季度对要求


                   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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