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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事理圓融,令人歡喜領會:說話,不能只講空泛、不切實
際的道理,也不能只講虛浮、表面、沒有理則根據的話。《華嚴經》講
「事理圓融」,即是說將事和理融會貫通,才能讓人歡喜領會。
第四、佛語法義,令人歡喜奉行:有人在弘揚佛法的時候,一味的
說教、講理,無法契合眾生的根機和需要,說了等於沒說。
因此,與人說話,最好能講一些有利於他的生活、工作,或和他的
家庭、人生、事業、生命相關的事。如此,法義才能真正利益大眾。
一句善心美言,即是天堂的花香;一聲瞋恨惡語,即成地獄的刀
劍。會話的要領,是我們必須重視的:
第一、語氣誠懇,令人歡喜接受。
第二、見解深入,令人歡喜學習。
第三、事理圓融,令人歡喜領會。
第四、佛語法義,令人歡喜奉行。
文/星雲大師(出自《星雲大師全集.星雲法語》)
東禪佛教學院月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