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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表揚名稱 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
適用廠商 中小企業
為鼓勵中小企業從事創新研究發展、提升技術與服務水準、增強競爭力,經
濟部依據「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獎助中小企業創新研究要點」針對持續以有組
目 的
織、有系統之方法,自行從事創新研究而有具體成效之中小企業,甄選傑出
者予以適當之獎勵,以期技術生根,進而達到產業升級與健全發展之目的。
一、 獎勵對象
合於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目前仍在營運中之中小企業,
其前年度之研發費用佔營業淨額比例不得低於2.0%。
申請資格
二、 獎勵範圍
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製程、流程、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
識服務、商業服務)等項,於前年度完成,並已商業化運用或量產者。
一、 申請標的未曾獲政府機關其他獎項獎金且該企業前一屆未曾獲本獎項
獎助金,經評審通過者獲頒證書及獎助金新臺幣15萬元正,以30名為限
。其中以員工數認定之中小企業得獎名額以不超過15名為原則,確實得
獎名額視申請審查情況核定(獎助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獎勵方式 二、 申請標的已(曾)獲政府機關其他獎項獎金者(如科學工業園區-創新產品
獎、國家發明創作獎…等)或前一屆已獲本獎獎助金之得獎企業,經評審
通過者獲頒證書,以不超過10名為原則。
三、 同一企業當年度同時有兩項(含)以上之標的獲獎,僅頒發獎助金新臺幣
15萬元正,不得累加獲獎金額。
參選期間 約2-3月公告受理
主辦單位 經濟部
承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聯絡窗口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洽詢電話:(02)2366-0812 分機213
網 址 http://tsia.moeasmea.gov.tw/moeasmea/wSite/mp?mp=00203
獎項名稱 新創事業獎
適用廠商 中小企業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
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青年、女性及熟齡創業者(50 歲以上),發展具備優
目 的
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
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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