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萬福國小2017年新版聯絡簿(106 學年度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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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萬福國民小學學生生活教育規範


             一、遵守上學、放學及學校作息時間,不遲到,不逗留。

             二、遵守學校及班級服裝儀容規範,注意整潔、端莊合宜。
             三、遵守交通規則及師長指揮,走路靠邊走,不嬉戲奔跑。

             四、維護自己及他人安全,嚴禁走廊與樓梯奔跑追逐等行為。

             五、愛護學校與班級,不破壞公物、製造髒亂、不攜帶危險物品及從事具危險

                 性之行為。

             六、在操場(或室外)運動時,會注意不去妨礙到他人、愛惜運動器材,並確

                 實遵守遊樂器材的安全使用規則。

             七、接受學生自治幹部及生活輔導隊、衛生隊之勸導。
             八、參與班級及校園整潔工作,認真打掃,維護校園整潔。

             九、凡因事、病、公、喪假,應告知師長或辦理請假手續。

             十、到校後不可再外出,若因故須外出,須填妥外出單,交由導師或校護核章,

                 由家人親自帶離學校。

                                               請家長瞭解並協助指導貴子弟遵守本校生活教育規範




             臺北市文山區萬福國民小學學生請假規則

             一、凡本校在籍學生,悉依本規則辦理請假。

             二、請假種類與規則

             (一)公假:限代表學校或經學校認可之單位參加校外活動或競賽者。

             (二)病假:因病需休養。
             (三)事假或其他假:學生有關個人及家庭事項,得准請假。

             三、請假程序:

             (一)學生未能到校,除已請假者外,家長應以電話於當日上午 8:30 前向學務

                   處生教組請假,並於三日內補辦請假手續。(請假專線:29353123-126)

             (二)請事先填寫請假單並經家長簽名,向級任老師完成請假手續。

             (三)公假應事先由核派單位填寫提出,經單位主管核可,並會請家長及級任老

                   師同意後完成請假手續。完成請假手續後,請假單一份送交生教組留存。












                                                       學生請假單,請到學務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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