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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第二期戰役



                 自武漢淪陷至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以戰養戰,我最高統帥蔣委員長先後於湖南南嶽(民
            國27年12月)、陝西武功(民國28年1月)召開軍事會議,除檢討第一期作戰得失外,指出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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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戰之特質為:「爭取主動、轉守為攻、轉敗為勝」。
            壹、概述
            一、戰前形勢:

                 德國的興起和希特勒(Adolf Hitler)的掌權,要恢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失地,並要急速向

            外擴張,迫使英法成立同盟,戰雲密布歐洲,列強無力顧及遠東殖民地,而給予日本以可乘之

            機;而蘇聯在盧溝橋事變直後與我簽訂中蘇和平友好條約,聲援我國以牽制日本的「北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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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受1939年日俄發生「諾門罕事件」 (Battles of Khalkhyn Gol)的影響,日本改行「南進」
            政策,遂有近衛文磨的再次組閣。我第一期戰役結束後,所有沿海重要城市及鐵路線均為日軍

            控制,我軍僅能在華中、西南和西北諸省繼續抗日;日軍雖佔領廣大區域,但備多力分已成強

            弩之末;而汪精衛的投靠,卻給了日本「以華制華」之機會。
            二、戰役期程:

                 自武漢會戰結束至太平洋戰爭爆發,民國27年11月至30年12月,計三年一個月。雙方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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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軍約為310萬人,日軍約為120萬人。
            三、戰略構想:

                 我國戰略指導在持久待變,加強宣傳,控訴日軍在華暴行,全面展開敵後游擊作戰,不斷
            發動有限度之攻勢,牽制消耗敵人,加強淪陷區的襲擾,粉碎日本「以華制華」和「以戰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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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企圖;同時抽調部隊,輪流整訓,提升戰力,準備總反攻。
                 日本政府鑑於龐大兵力陷入我國,進退兩難。因而改採戰術速決以達成戰略持久的目標,
            俾能將海空主力用於「南進」,攫取戰爭物資;而在我國境內為確保佔領區的安定,依局部攻

            勢和有限反擊,完成華中與華南派遣軍會師,逐次消滅我軍戰力,並對內陸城市實施轟炸,切

            斷我國對外補給線,打擊我長期抗戰的民心士氣。

            四、作戰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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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編印,《抗日戰史(二)- 全面抗戰經過》(民 81.12.31) ,頁 240。
            2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編印,桂明譯,《日軍對華作戰紀要叢書(2)》(民 76.7),頁 509-514。
            1939 年 5 月 11 日至 9 月 16 日,日俄為滿蒙邊界問題,在外蒙古境內的諾門罕地區,先後發生二次戰爭,第一
              次日軍勝,第二次蘇軍勝。
            3
            何應欽,《日軍侵華八年抗戰史》(台北:黎明公司,民 71.9) ,頁 11-22。
            4
            同註 3,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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