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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第二期戰役
自武漢淪陷至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以戰養戰,我最高統帥蔣委員長先後於湖南南嶽(民
國27年12月)、陝西武功(民國28年1月)召開軍事會議,除檢討第一期作戰得失外,指出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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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之特質為:「爭取主動、轉守為攻、轉敗為勝」。
壹、概述
一、戰前形勢:
德國的興起和希特勒(Adolf Hitler)的掌權,要恢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失地,並要急速向
外擴張,迫使英法成立同盟,戰雲密布歐洲,列強無力顧及遠東殖民地,而給予日本以可乘之
機;而蘇聯在盧溝橋事變直後與我簽訂中蘇和平友好條約,聲援我國以牽制日本的「北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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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受1939年日俄發生「諾門罕事件」 (Battles of Khalkhyn Gol)的影響,日本改行「南進」
政策,遂有近衛文磨的再次組閣。我第一期戰役結束後,所有沿海重要城市及鐵路線均為日軍
控制,我軍僅能在華中、西南和西北諸省繼續抗日;日軍雖佔領廣大區域,但備多力分已成強
弩之末;而汪精衛的投靠,卻給了日本「以華制華」之機會。
二、戰役期程:
自武漢會戰結束至太平洋戰爭爆發,民國27年11月至30年12月,計三年一個月。雙方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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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軍約為310萬人,日軍約為120萬人。
三、戰略構想:
我國戰略指導在持久待變,加強宣傳,控訴日軍在華暴行,全面展開敵後游擊作戰,不斷
發動有限度之攻勢,牽制消耗敵人,加強淪陷區的襲擾,粉碎日本「以華制華」和「以戰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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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圖;同時抽調部隊,輪流整訓,提升戰力,準備總反攻。
日本政府鑑於龐大兵力陷入我國,進退兩難。因而改採戰術速決以達成戰略持久的目標,
俾能將海空主力用於「南進」,攫取戰爭物資;而在我國境內為確保佔領區的安定,依局部攻
勢和有限反擊,完成華中與華南派遣軍會師,逐次消滅我軍戰力,並對內陸城市實施轟炸,切
斷我國對外補給線,打擊我長期抗戰的民心士氣。
四、作戰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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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編印,《抗日戰史(二)- 全面抗戰經過》(民 81.12.31) ,頁 240。
2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編印,桂明譯,《日軍對華作戰紀要叢書(2)》(民 76.7),頁 509-514。
1939 年 5 月 11 日至 9 月 16 日,日俄為滿蒙邊界問題,在外蒙古境內的諾門罕地區,先後發生二次戰爭,第一
次日軍勝,第二次蘇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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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應欽,《日軍侵華八年抗戰史》(台北:黎明公司,民 71.9) ,頁 11-22。
4
同註 3,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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