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D:\我的個人資料夾\knuuser\Desktop\FlipBook
P. 5

四、 報考資格



               (一)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取得學

                         士學位者。
               (二)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三)  持外國學歷報考者需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

                         學歷採認辦法」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繳驗(交)所
                         需文件法規規定。

               (四)  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規定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

                         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附錄一)。

               (五)  除具有碩士班一般生報考資格外,並具工作經驗 1 年(含)以上(非現職

                         者亦可報考)之工作年資證明。工作年資之計算,自工作證明書所載日
                         期起算,計算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服役年資可計入工作年資,同等

                         學力所規定之離校年資,得與工作經驗年資重複累計。另考生檢附之

                         服務證明書上所述之工作年資,須經服務機構負責人核章,或加蓋機

                         構印信證明,或另以其他具效力之相關文件(如勞工保險卡)證明者,
                         始能採計之。若係自營事業、自由職業或其他無公司登記者,則請出

                         具納稅證明(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影本始得報考。

               (六)  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五條規定:僑生不得申請就讀碩士在職

                         專班。
               (七)  依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十條規定:外國學生不得申請就讀我國大

                         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

                         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但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者或其
                         就讀之班別屬經本部專案核准之課程者,不在此限。


           五、 修業年限



                  碩士在職專班一年至六年。

















                                                            3
   1   2   3   4   5   6   7   8   9   10